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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驾校参与买卖驾照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时间:2012-05-05    点击:1735    作者:admin

河北驾校参与买卖驾照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近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对驾校考试合格率连续两期考试排名后三名、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低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对有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到外地招揽学员、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通知强调,对大中型营运客货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责任人,依法撤销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由道路运输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通知强调,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必须实行安全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包括,乘务员或驾驶人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服务内容;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